电力防灾应急

大亚湾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推进大亚湾区锂离子电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1来源:大亚湾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吸取韩国“6·24”京畿道电池厂火灾事故,扎实推进大亚湾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推进大亚湾区锂离子电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化解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7月3日上午,大亚湾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杜海斌在区管委会主楼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锂离子电池企业警示教育暨百日攻坚推进会,区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组工作人员、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新明海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锂离子电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观看了近年来锂离子电池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区应急管理局专家对韩国“6·24”京畿道电池厂火灾事故、安徽“6·26”锂离子电池运输火灾爆炸事故、2021年北京储能电站“4·16”火灾爆炸事故等锂离子电池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并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宣贯,结合《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生产安全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重点对老化、化成、分容等工序、锂离子电池储存场所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管控要求进行梳理和讲解,对锂离子电池风险管控提出建议措施。


会议强调,一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导作用,针对锂离子电池自燃、爆燃等特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不合格、回收返修废旧锂离子电池、故障电池及成品、半成品锂离子电池的检测和管控,紧盯老化、化成、分容、实验、测试、组装、储存重点环节,举一反三抓好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安全管理;二是要抓紧抓实警示教育,迅速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开展专项教育培训等工作,增强一线员工对锂离子电池安全风险的认知及锂离子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应懂、应会、应知、应做”;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监控值班值守及巡查制度,加强应急物资、装备、队伍等应急准备工作,对值班及巡检人员做好应急培训及演练,提升应对初期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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