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 推介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提升行动(2020-2023年)方案》,加强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推广应用,拟征集发布《2023年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
本次征集包括绿色低碳应用场景,其中重点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 、氢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生物质天然气、地热、核能发电及综合利用、大型燃气机组、油气管网节能降碳、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降碳、绿色(零碳、近零碳)数据中心、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先进生物基建材、高性能电动载运装备、绿色智能船舶、新能源航空器、“废钢资源回收+短流程炼钢”、废铝资源同级利用示范、磷石膏高效利用、尾矿高效利用、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及再生利用、产业间物质流循环耦合、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以及高炉废渣、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废再生替代原材料等。
入选的应用场景,湖北省经信厅将通过推介会、资料汇编等形式开展推介,并对主体企业在绿色制造体系申报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文件原文如下: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3年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 推介目录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提升行动(2020-2023年)方案》,加强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推广应用,拟征集发布《2023年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目录推介
(一)申报条件
优质生产企业、服务机构:在安徽省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安徽省设立相关机构,从事节能环保生产服务、开展推广活动的企业或单位,有固定场所,无不良记录。
先进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效果,在近年的实施和应用中未发生过重大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产品技术装备重点推广绿色化改造清单(附件13)内相关技术、减碳零碳负碳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新型节能及材料技术、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装备。
重点改造项目:已开工实施,节能降碳环保减排效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不少于400万元。项目重点方向应向绿色化改造所列方向倾斜。
(二)申报材料
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表》(附件2)、《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附件3)、《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5);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
4. 申报表中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5. 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遴选的相关材料。
二、协同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
结合各地产业特色,进一步梳理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主动对接省外龙头企业,谋划推荐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项目,纳入“五个一百”重点项目目录。
(一)申报条件
省外企业在安徽区域内投资建设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项目备案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
(二)申报材料
1. 《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
2. 项目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园区等项目承载主体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
3. 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备案表;
4. 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实施主体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则上项目实施主体是项目投资主体在安徽省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如本省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合作实施项目的,项目主要资金或股权投资来源于战略投资者,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申报表中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加强目录供需对接
1. 遴选推荐一批优秀案例。
围绕工业节能、工业污染防治、工业水资源节约、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遴选推荐一批产品技术应用推广服务的优秀案例。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推介的工业节能、工业污染防治、工业水资源节约、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在我省开展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可优先推介。
案例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机构)简介、产品(技术)简介、主要应用领域(服务领域)、主要应用(服务)事例、产生的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案例配图(4幅),案例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效益测算要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我厅将汇编案例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开展推介。
2. 精选一批绿色化改造需求。
紧扣绿色发展主线,聚焦本地主导产业,从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和降碳减排等方面,精选一批市场主体迫切需要的节能环保产品需求、技术需求和装备需求。我厅将结合各地需求通过现场会、专项推介会、专家对接指导、揭榜挂帅等形式引导国内外先进产品(技术)对接需求。
3. 征集一批绿色低碳应用场景。
围绕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循环用碳等方向,依托以往年度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技术产品装备,结合我省产业特色,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以及数据中心、5G 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征集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低碳应用场景,重点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 、氢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生物质天然气、地热、核能发电及综合利用、大型燃气机组、油气管网节能降碳、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降碳、绿色(零碳、近零碳)数据中心、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先进生物基建材、高性能电动载运装备、绿色智能船舶、新能源航空器、“废钢资源回收+短流程炼钢”、废铝资源同级利用示范、磷石膏高效利用、尾矿高效利用、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及再生利用、产业间物质流循环耦合、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以及高炉废渣、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废再生替代原材料等。申报绿色低碳应用场景的申报主体,填写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低碳应用场景申请表(附件11),入选的应用场景我厅将通过推介会、资料汇编等形式开展推介,并对主体企业在绿色制造体系申报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四、有关要求
1. 各市经信局要认真做好2023年度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组织申报、审查推荐和宣传引导工作。
2. “五个一百”目录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重点项目通过“五个一百”项目目录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 附件1-5由申报单位填报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附件6-10汇总后,由市经信局盖章上传扫描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有助于遴选的相关材料由申报单位在附件中上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4. 请各市经信局审核遴选优秀案例、绿色化改造需求、绿色低碳应用场景后,随文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11-12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2年已报送绿色化改造需求的市需随文报送需求已解决进展情况)。各市推荐优秀案例不少于5个、绿色化改造需求不少于2项、绿色低碳场景不少于2个。
5. 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12时,申报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24时,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9月26日24时,市经信局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24时。
联系人:刘璐,朱珉;电话:0551-62871859,62871728;邮箱:liulu@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
2.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表
3.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
4.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
5.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表
6.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汇总表
7.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汇总表
8.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汇总表
9.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
10.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
1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低碳场景申请表
12.安徽省工业节能环保领域案例、需求、应用场景汇总表
13.安徽省工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目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