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 参与电力市场有关要求,促进广东 高质量发展,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联合广东省能源局审定印发《广东省独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细则(试行)》(下称《独立储能交易细则》),支撑市场运营机构组织相关独立储能电站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交易试点,标志着 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在广东正式落地。
《独立储能交易细则》明确了独立储能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准入条件与注册要求,细化了独立储能主体参与中长期电能量和现货电能量市场组织和交易结算等规则,并有效衔接了独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结算问题,为广东独立储能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提供坚实机制保障。《独立储能交易细则》发布后,梅州宝湖储能电站(70兆瓦/140兆瓦时)于10月1日以自主申报多段充放电功率及预期价格的“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优化出清,按照市场形成的价格进行结算。该电站日等效充放电循环次数最高可达到“两充两放”,初步实现通过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现储能充放电行为与系统调节需求的精准匹配,所在节点供需紧张时放电、供需宽松时充电,进一步提升了地区电力供应能力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跟进 参与电力市场试点工作,持续推动完善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助力广东 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