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山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市场,更好的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稳定运行。
《通知》对二次调频性能指标计算方法、用户侧削峰填谷、差额资金分配等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新增独立储能的标准调节速率、标准调节精度和标准响应时间。其中,为防止储能调节速率过快,导致实际调节过程与电网需求不符,对独立储能电站调节速度设置上限,要求其实际调节速率不得超过60MW/分钟,超过时指标按0.1计算。《通知》要求调度机构加快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技术系统建设,确保2024年7月底前启动结算运行。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完善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充分发挥 灵活调节性能优势,为电力系统提供优质可靠的调节能力,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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