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1月1日起,重庆市开展首次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电力市场是以月为周期开展结算,电力现货市场的整月结算试运行将更好地检验评估市场交易规则和关键机制的有效性,这标志着重庆市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建设迈出新的步伐,重庆市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结合重庆市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进展情况,整月结算试运行时,常规煤电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热电联产机组、自备电厂、用户侧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配套开展D-3日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为市场主体调整中长期持仓量提供有利条件,同时放宽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限价至峰谷浮动系数上再浮动±50%,促使中长期交易价格与现货交易价格接轨,进一步增加中长期市场交易活跃度。
本次整月结算试运行的主要新亮点包括
一是落地用户侧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
对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电网代购结算试运行日每个时段中长期净合约电量占实际用电量的比例超过130%或低于70%而产生的偏差收益进行回收,防范市场主体过度套利。
二是改善不平衡资金分摊方式。
改变以往不平衡资金全由市场化电厂承担的方式,增加市场公平性,现货整月结算时,由用户侧和发电侧按1:1比例分摊或分享,其中用户侧部分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用电量比例分摊或分享,发电侧部分由市场化电厂按上网电量比例分摊或分享。
三是设置执行二级价格限制。
为防范市场运行风险,当日前或实时现货市场出清的全天系统电价加权平均值超出煤电基准价的1.4倍时,在结算环节进行二级限价,将96点系统电价等比例缩小,直至96点系统电价加权平均值等于煤电基准价的1.4倍,以缩小后的系统电价作为结算价格。
接下来,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等各方共同努力,积极投身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各项工作,推动重庆市首次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顺利完成,为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积累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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