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核电项目二期工程顺利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的取得,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破性成果,打通了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
由于宁德核电项目二期工程用海大部分是在一期工程用海范围内,所以必须完成一期工程用海变更并放弃重叠部分的权证,才能在此基础上办理二期工程海域使用权证。在中国广核集团和宁德核电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小组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移除审批过程中的“障碍物”,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多次召开多部门现场协调会、专家咨询会,先后解决了项目用海开发利用空间重叠、国土空间规划、海岸线保护等方面的难题;宁德核电联合中广核工程公司、中广核工程设计院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快速响应主管部门提出的需求,做到了“不因企业原因而耽搁一天“的高标准工作要求。最终推动海域使用权证申请通过福鼎市政府、宁德市发展改革委、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并于8月30日顺利取得了自然资源部颁发的12本项目海域使用权证。
海域使用权证的取得,标志着宁德核电项目二期工程用海合法权益的确立,为工程后续建设立下了“定海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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