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南怀化沅陵洞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核准获批。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办发(2017)21号)第二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规定,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相关要求,43项目中,34个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9个项目新增用地,均已按要求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项目均符合用地及规划要求,项目单位提交了核准申请及项目申请报告,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了加快湖南农村电网发展、提升供电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乡村电气化,同意建设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清水江35千伏输变电工程等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编号详见附表,项目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2.主要建设内容:合计新/改/扩建110千伏变电站4座、总容量为20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138.71千米、电缆0.91千米、光缆156.96千米。新/改/扩建35千伏变电站15座、总容量为146.3兆伏安;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393.22千米、电缆3.13千米、光缆428.92千米。项目详情见附件。
3.项目总投资8.8288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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