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射阳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3MW/9MWh储能项目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射阳港绿色零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储能规模3MW/9MWh,项目位于江苏射阳县境内,采购内容为储能电站(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储能系统、10kV开关站,10kV并网线等)及监造;电站本体及送出线路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施工电源、站用电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监站验收、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测试、办理安全评估、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需业主方直接办理的由业主方配合,中标单位负责具体事项协调与执行);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编并完成交付)。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08万元,折合单价1.01元/Wh。
射阳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3MW/9MWh储能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我公司拟实施射阳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3MW/9MWh储能项目采购,项目业主为江苏射阳港绿色零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中的射阳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3MW/9MWh储能项目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射阳港绿色零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射阳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3MW/9MWh储能项目采购。
(3)标段名称:射阳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3MW/9MWh储能项目采购。
(4)建设地点:江苏射阳县境内。
(5)采购内容:储能电站(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储能系统、10kV开关站,10kV并网线等)及监造;电站本体及送出线路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施工电源、站用电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监站验收、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测试、办理安全评估、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需业主方直接办理的由业主方配合,中标单位负责具体事项协调与执行);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编并完成交付)。招标人保留最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图纸、参数、位置的权利。
(6)最高投标限价:908万元。
(7)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资金来源:自筹。
(10)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7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交付期限要求:80日历天(包含设计、生产、运输、装卸、检验、安装、调试、并网、运行等)。
(12)质保期:所有设备强制免费质保时间为不低于3年,储能系统的使用寿命不低于6000次(截止寿命条件:25℃,0.5C/0.5C,95%DOD,80%EOL),储能电芯基础免费质保期10年,质保期自安装及调试完成通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13)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1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储能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试运行1个月,储能电站运行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含国家电网公司)的验收标准,招标人进行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4.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4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2024年1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