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2024年度存量新能源储能租赁项目两大标段启动招标。
Ⅰ标段:
94.8MW储能租赁,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此租赁投标人仅提供相关支撑性文件,用以满足招标人存量新能源储能配套要求。储能项目调峰、调频收益等归投标人所有,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调度、运维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租赁期限
自2024年7月1日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其中银仪长山头一期长山头一风场4.95MW、银星能源太阳山一期太阳山一风场4.5MW、银星能源太阳山二期太阳山一风场4.95MW,共计14.4MW容量储能租赁招标人计划自行建设,如招标人自行建设完毕,招标人将会提前2个月通知投标人终止14.4MW容量储能租赁。
Ⅱ标段:
72.193MW储能租赁,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此租赁投标人仅提供相关支撑性文件,用以满足招标人存量新能源储能配套要求。储能项目调峰、调频收益等归投标人所有,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调度、运维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租赁期限
中卫第四光伏电站上期合同于2024年9月24日到期,投标人出租期限从2024年9月25日起2025年6月30日止;
银川第一光伏电站上期合同于2024年9月24日到期,投标人出租期限从2024年9月25日起2025年6月30日止;
宁东第三十六光伏电站上期合同于2024年8月14日到期,投标人出租期限从2024年8月15日起2025年6月30日止。
其余新能源场站租赁期限为自2024年7月1日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其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5MW容量储能租赁和宁夏发电集团公司贺兰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中铝南山四线贺兰山一风场、中铝南山八线贺兰山一风场、中铝莲湖贺兰山二风场、三期扩建20.4MW发电工程)9.06MW容量储能租赁,招标人计划自行建设,如招标人自行建设完毕,招标人将会提前2个月通知投标人终止34.06MW容量储能租赁。
本次招标的中铝宁夏能源集团2024年度存量新能源储能租赁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即:Ⅰ标段、Ⅱ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原则上允许兼投兼中,即:若某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其自有储能同时满足Ⅰ标段和Ⅱ标段,则同时确认其为Ⅰ标段和Ⅱ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某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其自有储能仅能满足Ⅰ标段,则确认其为Ⅰ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自动放弃在Ⅱ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