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主体建筑施工、安装施工、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1-1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主体建筑施工、安装施工、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模:2台35万千瓦
2.3 标段划分: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主体建筑施工项目,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安装施工项目,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4 施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区
2.5 计划工期:预计2024年8月开工,2026年12月结束。开工时间推迟相应顺延。
2.6 招标范围:标段一:主体建筑施工
主要包括热力系统建筑、除灰系统建筑、供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建筑、脱硝系统建筑、烟囱及附属生产工程。
标段二:安装施工
主要包括主热力系统(含三大主机及其辅机系统)、厂内供热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及补给水系统等。
标段三: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
主要包括燃料供应系统、水处理系统、附属生产系统建筑工程及相关电气系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标段一主体建筑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安装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三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1.标段一主体建筑施工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台300兆瓦及以上机组主体施工工程(建安施工或建筑施工)和1项210米及以上烟囱施工合同业绩(机组主体建筑施工与烟囱施工可以为不同工程项目)。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标段二安装施工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台单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新建、扩建燃煤机组主体安装工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标段三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个合同额20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1.标段一主体建筑施工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2)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类)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至少具有1项300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关键内容页)、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2.标段二安装施工
(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2)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类)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至少具有1项300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关键内容页)、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3.标段三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
(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2)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类)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至少具有1项具有合同额10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关键内容页)、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3.2.4其他要求
1.标段一主体建筑施工
(1)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具有从事火电厂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自2014年1月1日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施工技术总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同上);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拟派技术总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技术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管理人员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自2014年1月1日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同上);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拟派专职安全管理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2.标段二安装施工
(1)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具有从事火电厂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自2014年1月1日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厂房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业绩;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拟派技术总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技术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管理人员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厂房安装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绩;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3.标段三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
(1)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自2014年1月1日至少有1个合同额10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同上);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拟派技术总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技术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管理人员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自2014年1月1日至少有1个合同额10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同上);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3.2.5联合体/代理商
标段一、二、三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2.6是否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标段一: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地埋管道安装等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单位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分包前须经招标人同意。
标段二:酸洗工程、保温工程等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单位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分包前须经招标人同意。
标段三: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地埋管道安装等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单位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分包前须经招标人同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主体建筑施工项目"售价:0元
标段"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安装施工项目"售价:0元
标段"满洲里热电厂2台35万千瓦输煤及附属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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