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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四川宜宾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4-08-14分类:招投标 / 招投标来源:大唐集团
【 】

8月13日,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启动大唐集团叙州区 100MW200MWh 电化学储能电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试验检测、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大唐集团叙州区 100MW200MWh 电化学储能电站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公司)大唐集团叙州区 100MW200MWh 电化学储能电站建筑安装工程)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备案,以(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311-511504-04-01-467070】FGQB-039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3),招标人为(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903SCYA-S001

2.2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大唐集团叙州区 100MW200MWh 电化学储能电站建筑安装工程

2.3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2.4 建设规模:200MWh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大唐集团叙州区 100MW/200MWh 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建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筑、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场内道路、集电线路、房屋建筑、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及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消防设施检测、试验及验收等;大唐集团公司框架采购范围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保护定值计算、涉网所有试验、继电保护专项检查和涉网安全必备条件检查、储能设备抽检实验及检查测试(须满足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要求);电站的系统调试、并网、启动验收、试运行、消缺、培训、交付投产、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满足储能电站并网投运的全部相关工作,并确保本项目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优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试验检测、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__二_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_二__级;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_二_级和承试类_二_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至少 2 个 50MWh 及以上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 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建筑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 1 个 5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 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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