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
方案要求,实施能源低碳转型攻坚行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林、茶、渔)光互补光伏,积极推动整村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到2025年和2030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80万千瓦、650万千瓦。加快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风电开发政策,到2025年,确保装机达到5万千瓦,力争达到10万千瓦。有序推进老旧水电增效扩容,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电源侧多能互补,开展风能、光伏、经灵活性改造的传统火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利用形式调配互补。全面挖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数据中心、充电桩等领域的柔性可调节资源,试点建设虚拟电厂。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储能,新增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推动用户侧储能发展,开展水系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 技术示范,加快推进建德乌龙山、桐庐白云源等抽蓄项目建设。推动坚强智慧电网建设,加快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建设,推动农村配电网和配电系统升级。
打造“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聚焦创新清单和项目清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储能、光伏、风电等产业链为重点,动态制定发布“双碳”“创新清单”。实施“双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模式,力争每年实施15—20个重点项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建设创新联合体推进联合攻关。推进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攻关,加大相关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探索在水泥、热电、化工等行业开展试点,构建二氧化碳回收利用产业链。
全文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碳达峰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试点定位。
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创新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路径,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为全国产业轻量型城市实现碳达峰提供杭州经验。
(二)试点目标。
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快建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数智治理体系,建设破解“双碳”技术瓶颈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凝练形成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的碳达峰实践经验,打造“协同城市发展、突出创新引领、媲美国际先进”的全国碳达峰试点杭州样板,为全国城市碳达峰作出引领示范。
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双碳”智治架构体系攻坚行动。
1.构建“双碳”智治架构体系。依托城市大脑2.0建设,构建“四横三纵”“双碳”智治总体构架,打造1个能源“双碳”数智平台、N个应用场景的“双碳”数智治理体系。加快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运用先进模型算法工具,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完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实现政府治碳“一站通”、企业减碳“一网清”、个人低碳“一键惠”。
2.探索开展企业碳账户应用建设。加强企业用能数据监测,构建以电力等高频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建立覆盖高耗能行业的企业碳账户,探索建立基于企业碳账户的数字治理新机制,开展用能预算、碳预算分级管理,打通节能审查、用能权确权、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诊断等关键环节,构建能耗和碳排放监测预警闭环机制。
3.丰富“双碳”多跨应用场景。建设碳排放速算、碳预算、项目碳评价、用能预算管理等政府侧“双碳”数字治理场景,深化建筑绿色数字化监管、交通治理在线等场景,实现“双碳”治理全链式闭环管理。鼓励建设企业侧应用场景,持续迭代能源管家应用,重点开发碳足迹、绿色金融、绿色技术交易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数字降碳应用新场景。对接电力需求侧响应平台,聚合市内用户侧储能、充换电站、工业企业柔性负荷等负荷侧资源,提升负荷侧削峰填谷能力。依托“杭州市民码”等探索建设碳普惠、绿色出行等个人端应用场景,建立“绿色行为识别—碳积分核算—兑现”的服务链。
(二)实施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4.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绿色低碳标准。执行《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有关规定,在土地出让(划拨)阶段落实绿色低碳控制性指标要求。实施《杭州市绿色建筑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在全市推广应用“浙里绿建通”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对绿色建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5.创新推动城市更新。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在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城区建筑楼宇开展轻量化、数智化节能改造。深化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6.加快推进低(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加快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开展近零碳(零碳)区域试点。推进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等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高星级绿色建筑两个“百分百”建设。到2025年,以亚运村、钱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枢纽、杭钢新城等为重点,各区、县(市)至少培育1个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全市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不少于85项。
(三)实施交通多侧协同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7.全面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应急保障车及特殊需求除外)、邮政、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除外)新能源比例为100%。推动城市重型卡车、混凝土搅拌车等电动化转型。加快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
8.强化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围绕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着力打造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空公铁”联运枢纽和萧山白鹿塘“铁公水”联运枢纽。深入推进“公转水”,完善市域内河航道,提升与浙北高等级航道网连通度,设计水运通行能力提高至8000万吨/年;优化“十里埠—东洲—乍浦”外贸集装箱等精品航线,增加内贸集装箱航线和“散改集”航线,谋划与绍兴市合作建设出海港,引导大宗货物跨省运输“公转水”,到2025年,内河水路货运周转量较2020年增长35%。深入推进“公转铁”,实施金千货运铁路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到2025年、2030年,内河水运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25万标箱、40万标箱,分别较2020年增长150%、300%。
9.实施交通运输场站绿色低碳升级。以杭淳开高速为试点,探索低碳(零碳)高速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以钱塘枢纽为重点,推进低碳客运枢纽建设。推广码头港作机械电气化或新能源替代,新(改、扩)建码头100%配备岸电,到2027年,在主要港口码头新建或改造岸电设施37套。推进美丽公路和美丽航道建设。加快公共充电站建设,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10.构建绿色优享公交出行杭州范例。完善“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常规公交为基础、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绿色交通出行体系。推广公交片区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公交线网优化,提升公交服务精细化和体验感。推行无感支付、智能引导等智慧交通服务全覆盖。推进公共交通“一码”通行,落实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小红车服务系统,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管理。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四)实施能源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11.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林、茶、渔)光互补光伏,积极推动整村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到2025年和2030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80万千瓦、650万千瓦。加快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风电开发政策,到2025年,确保装机达到5万千瓦,力争达到10万千瓦。有序推进老旧水电增效扩容,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12.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快燃煤设施改造提升,推进掺煤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锅炉技改或清洁能源替代,探索实施水泥行业燃料替代,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中温中压燃煤热电联产锅炉。“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量下降5%。积极扩展天然气应用领域,加快富阳燃机发电项目和南部应急气源站前期及建设,推动高效燃机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应用。鼓励燃煤热电企业实施天然气改造,持续深化工业锅炉“煤改气”。到2025年,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着力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大工业领域煤改电、气改电等技术应用力度,加快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船)、港口岸电普及,推动城镇家庭全电住宅建设、农村家庭电气化提升。
13.加快氢能布局和应用。积极探索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依托杭甬“双城记”,探索打通海上绿氢水陆运输通道。依托相关企业引进和培育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项目,布局绿色制氢、储氢和运氢装备项目。探索氢能示范应用,加快重载货车、工程车辆、特种车辆、冷链物流车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发展以氢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内河运输船舶,争取加入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和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完善加氢站布局,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
14.扩大外来绿电规模。创新合作模式,探索与协作结对地区建立能源合作机制,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建设或收购省外重大能源项目。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提升绿电交易规模,提升跨省区绿电输送规模,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扩大绿证交易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鼓励新上项目、存量高耗能项目、外向型企业通过购买绿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15.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电源侧多能互补,开展风能、光伏、经灵活性改造的传统火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利用形式调配互补。全面挖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数据中心、充电桩等领域的柔性可调节资源,试点建设虚拟电厂。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储能,新增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推动用户侧储能发展,开展水系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 技术示范,加快推进建德乌龙山、桐庐白云源等抽蓄项目建设。推动坚强智慧电网建设,加快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建设,推动农村配电网和配电系统升级。
(五)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攻坚行动。
16.推动五大产业生态圈绿色发展。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加快推进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高端化、绿色化发展。落实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做强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产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绿色能源骨干企业20家,绿色能源产业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迭代升级数字经济,以全球视野谋划推动“中国视谷”“中国数谷”建设。
17.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持续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亩均论英雄”体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十四五”期间,累计整治高耗低效企业3000家,盘活低效用地6万亩。推进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互联网+制造”等新模式,全面提升纺织化纤、精细化工、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等4个千亿级产业发展质效,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全面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方案,实施建材、化工、纺织化纤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工程。
18.加快绿色供应链构建。支持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纺织等行业企业,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持,加快构建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产业链“链主企业”为关键节点,鼓励开展“点对点”企业间循环生产模式,构建上下游联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到2025年,累计培育25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9.加快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落实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重点开发区(园区)编制碳达峰方案。实施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创建工程,到2025年,市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达到10个、绿色低碳工厂达到4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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