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风光总规模约为17.142GW,其中光伏约为13.9561GW、风电3.18653GW。总配储规模预计3.08182GW/8.93151GWh。其中风光保障性并网项目共114个、9992.98MW,预计配储规模1697MW/3395MWh。
风光市场化并网项目共72个、7149.65MW,预计配储规模为1383MW/5535MWh。从项目业主来看,包含国家能源集团、华能、大唐、中广核、中国能建、国电电力等。据了解,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对2024年6月底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进行公示,所涉及项目全部为光伏项目,规模总计为3.46GW。根据清单,黄骅市500MW渔光互补智慧能源项目被取消,此外,有8个项目则转为了储备类项目,其余项目为并网时限延期(详情见文末)。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经组织各市申报、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现对纳入全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第一批项目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下达年度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共114个、999.298万千瓦,市场化并网项目共72个、714.965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还剩余年度指导计划规模的市,要抓紧组织项目申报,于8月底前完成申报。
二、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全容量建成并网。
三、冀北电网和河北南网保障性并网项目需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并与风光项目同步投产,鼓励项目单位通过自建、共建或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 ,项目租赁储能容量期限等要求参照有关文件执行。市场化项目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建设(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其中多能互补项目并网前需落实煤电、燃气机组新增调峰能力并经电网公司确认,源网荷储项目可按照我委制定的源网荷储项目有关标准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建设。
四、为简化项目前期手续,推进项目规模化开发,同一投资主体、同一县域内的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可以作为一个项目办理用地、核准(备案)、电网接入等前期手续并合并实施,保障性和市场化项目并网时限不变。
五、请电网企业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办理接网手续,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力争项目尽早并网;同时结合各市项目储备情况,积极谋划布局新的输变电工程,力争尽早具备并网条件。
六、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后将转入河北省能源发展智慧管理平台监管板块管理,新生成项目账号及初始密码将分发至各市。请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项目信息化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更新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
附件:1.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表
2.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河北省2024年6月底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我委组织各市对2024年6月底已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对逾期未建成项目提出了处置意见。现将相关项目拟调整意见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7月28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传真)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取消情况统计表
2.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取消情况统计表.docx
2.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