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21〕829号),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公共建筑)》(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于本市气候特征和工程建设特点,本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适用性,在全面梳理总结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工程实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超低能耗建筑的技术指标和措施要求进行了完善,构建了具有本市地域特色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体系。
标准对光伏系统设计作出以下要求:
6.3.1光伏发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与建筑主体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统一验收;
2、光伏发电系统宜进行建筑一体化设计;
3、光伏发电应优先自发自用,宜并网运行;
6.3.2光伏组件初始发电效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晶硅组件应不低于18%:
2、薄膜组件不低于12%。
6.3.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计时,应给出系统装机容量,模拟光伏年发电量:非水平布置或有遍挡的光伏组件阵列应依据其组件采光面的太阳辐照对系统装机容量作相应修正。
6.3.4建筑宜采用光储直柔(PEDF)技术,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与电网友好互动的接口;
2、采用光储直柔技术建筑的用电设备应具备用电功率调节功能
3、至少设置储电、蓄热、蓄冷等其中一种储能设施,实现不同储能形式灵活应用,提升光伏发电就地消纳比例;
4、宜设置双向柔性充电桩;
5、变换器宜采用模块化的形式,转换效率应满足以下要求:(1)非隔离型变换器的最高效率不宜低于97%;(2)单向隔离型变换器的最高效率不宜低于 96%;(3)双向隔离型变换器的最高效率不宜低于 94%。